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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开展新办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的通知
2019-11-20     来源:外国语学院   编辑:张朝伟   查看:1978  

相关二级学院:

为推动新办专业加快建设,保障并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要求,学校将于本年度本学期开展新办本科专业评估,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估对象

到目前为止,所有新设置或专业更名且毕业生连续未满三届的新办本科专业。

二、评估标准

评估主要参照《内江师范学院新办专业评估指标体系》。

三、评估时间及相关安排

(一)评估时间及任务分工

1.二级学院自评自建阶段

1119~1122日,各二级学院成立新办专业评估小组,对照评估标准认真开展自评自建,准备相关支撑材料,撰写自评报告。

2.学校评估阶段

1)负责查阅评估指标体系的指标及材料分工

一级指标名称

质评专家

查看内容

定位与思路

戴前伦

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师资队伍

汪海涛

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办学条件

   

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课程建设

   

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教学管理

雷光东

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教学质量

唐正义

自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2)具体时间安排

日期

时间

新办专业

备注

1125

820-1140

网络工程

1.召开学生座谈会

2.现场考察(实验及实训场地)

1430-1750

物流工程

1126

820-1140

工程造价

1430-1750

舞蹈表演

1127

820-1140

电子商务

经济与金融

1430-1750

商务英语

1128

820-1140

城市管理

1430-1750

秘书学

网络与新媒体

1129

820-1140

产品设计

1430-1750

服装与服饰设计

122

新办专业评估反馈交流会

123

质评委提交质评报告及相关材料

(二)地点及联系人

1.评估地点:相关二级学院会议室

2.集中讨论地点:行政楼1008会议室

3.联系人:吴艳波(234243313568520332

邹万全(234190213568013216

四、评估方式

本次评估采取查阅专业自评报告、支撑材料和现场考察、座谈会等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根据需要开展问卷调查。

五、评估材料要求

1.各新办专业对照《内江师范学院新办专业评估指标体系》,认真撰写专业自评报告,深入总结专业建设与改革的思路、措施、成效、成果和问题。要有明确的专业办学理念,突出特色和亮点,并在自评报告中以显著的方式加以体现;问题分析要客观、深入,要在报告中单独列出;内容要详实,部分内容需以图表等形式客观呈现。

2整理相关支撑材料,材料顺序依据考核指标体系准备,要求有目录,有原始证明材料,便于专家查找

六、评估结果处理

新办专业评估为合格评估,是学校专业进退及招生的重要依据。

针对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新办专业处理结果

新办专业

整改期

再次评估时间

备注

未满一届

3

整改期最后一年年底

凡再次评估不合格者,持续整改,直至其达到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为止。

满一届未满两届

2

整改期最后一年年底

满两届未满三届

1

当年年底

 

                                                                                                                            评估处

20191119

附件:质评委员联络电话

 

 

 

质评委员

联系电话

戴前伦

13568033788

汪海涛

13909059527

   

18989107367

 

17098350155

雷光东

13990539829

唐正义

13989109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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