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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分流方案
2024-04-09     来源:   编辑:吴兆培   查看:  

根据外国语学院“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外国语言文学学科实际和专业建设现状,经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定外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分流方案。

一、组织领导机构

1、大类专业分流领导小组

长:徐跃 唐德斌

员:丁华良 解超群 贺亚男

2、大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长:徐跃 唐德斌

副组长:丁华良 解超群 贺亚男

员:教科办主任、学工办主任,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2023级班主任

3、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专业分流实施方案,设定专业计划人数,审定专业分流方案;

工作小组:负责具体实施专业分流工作,包括组织宣讲专业分流方案、组织学生填报专业志愿、汇总学生填报志愿、提出各专业预录取学生名单,按要求完成相关过程性工作。

二、分流原则

1、学院专业布局规划原则:坚持学院专业布局和专业人数规模。

2、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原则:有利于学生根据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变化来选择自己的专业,提高学生的社会适应性和就业竞争力。

3、学生个性发展需求原则:在一定条件下允许学生根据个人的兴趣特长在大类招生范围所涵盖的专业内选择专业,尊重学生的志愿。

4、综合考核依序分流原则: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基础上,通过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将学生分流到相应专业。

5、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三公”原则,增强专业分流工作透明度。

三、分流模式

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是一种宽基础、多方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分流采取1+3的模式,学生进校后,前一年修读大类基础平台课程,后三年进入到该大类所涵盖的专业学习。

学生根据个人兴趣爱好和每个专业的规模设置情况填写本人志愿。学院按照分流的原则,根据学生第一学年第一学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及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配。第三学期开始相应专业的学习。

四、分流依据

1、专业招生计划

内江师范学院2023年招生简章;外国语学院2023年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招生专业和专业规模设置(见第七)。

2、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这是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参见《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3、学生志愿

在可能的情况下尽量满足学生的个人志愿。

4、有下列情况者,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由学院分流工作小组优先讨论决定其专业去向:

1)经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考核认定,学生确有某方面特长,在某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经学院学院工作小组考核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在某专业则无法继续坚持学习者。

3)根据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学院在报经学校批准同意后可适当调整专业人数。

五、分流条件
1、学生修完第一学年第一学期基础平台的课程之后,凡拥有内江师范学院学籍的在2023按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招生的所有学生均参加专业分流。

2、分流专业限定在外国语言文学大类所含专业:英语、翻译。

3、英语专业的准入条件为通过普通话二级乙等或以上,取得翻译类竞赛奖项的同学获得优先录取翻译专业资格。

六、分流程序与办法
1、学院根据学科与专业建设实际设置各专业规模,分流条件及分流实施方案,报学校审批后向学生公布。

2、学生根据分流条件填报《分流志愿表》。

3、学院统计学生的分流意向并审核学生的条件要求。

4、专业分流实行志愿优先原则,根据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排序,参照专业计划依次确定专业,直至确定完专业名额如果填报英语专业志愿且通过普通话的学生少于260人,则在征集志愿的学生中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依次递补,直到递补够260人为止。如果填报英语专业志愿且通过普通话的学生多于260人,则依据学生的综合素质测评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直到录取满260人为止。对未能满足所填志愿者,由学院调整到还有空额的专业修读。

5、学院对最终的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备案。最终的分流结果一经公布,学生应当按核定分流后的专业修读。学院做好后续的教学及管理工作。

6、所有佐证材料的最终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

七、专业规模设置

2023级外国语言文学大类学生总人数为302人,根据学校建设新时期师范大学的长远发展目标、学院学科与专业建设的规划以及生师比情况,各专业规模设置为:

英语(师范)专业:260名  翻译专业:42名

八、分流流程

1、召开专业分流动员大会;

2、专业介绍与咨询:由英语专业、翻译专业负责人介绍本专业办学特色、师资队伍、专业建设情况、实习实践、考研就业形势等;

3、结合自身学习兴趣、对未来职业规划,与父母积极沟通后填报专业志愿;

4、按程序完成专业分流;

5、分流结果公示;

6、公示结果公布,报教务处备案,学生按分流后的专业修读。


本实施方案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外国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本方案报经学校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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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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