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外国语学院党总支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支持和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外国语学院所担负的任务。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政策、方针和学院党委的各项决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各项决定本外国语学院的贯彻执行,保证外国语学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 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安排好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三、 负责外国语学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配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各项工作,不同层次多种方式地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实际,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与行政领导一起尽力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教学、科研、党政管理等工作中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推动学院改革与发展的积极性。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和文化素质。
四、 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发挥党总支的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和各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廉洁勤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外国语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党总支的换届改选,积极开展党总支工作目标管理工作。
五、 做好外国语学院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同外国语学院行政领导一起,做外国语学院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专职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与行政共同做好外国语学院师生员工晋升、毕业等工作,协助院党委组织部门考察。
六、 领导外国语学院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其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认真执行统战政策,积极做好统战工作,搞好同民主党派成员及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
七、 同外国语学院行政领导一起,共同做好外国语学院就业、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八、 完成学院党委布置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外国语学院党总支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