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内师科字﹝2003﹞1号)文件精神,今年,我校将进行内江师范学院第五届优秀科研成果评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对象
我校在册教职工,在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以内江师范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并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身份取得的科研成果。
二、参评优秀科研成果的要求
(1)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2)正式出版的著作;
(3)为政府咨询决策提供的调研报告(需政府部门提供应用及效果证明);
(4)多人撰写的成果只能由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申报此次成果奖;
(5)每人限报一项成果;
(6)已在全国、省级、市级等评奖中获奖的成果不再参评。
具体要求请参照《内江师范学院科研成果奖励办法(试行)》文件执行。
三、申报程序
1、自然科学技术类申请者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第五届自然科学技术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经各单位对成果的真实性初审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科技处,再由科技处聘请相关专家鉴定,最后提交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2、哲学人文社科类申请者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第五届哲学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经各单位对成果的真实性初审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科技处,再由校学术委员会和内江师范学院社科联聘请相关专家评审。
以上表格均可到科技处网页下载区下载。
四、材料要求
1、申报奖励的成果应报《申报表》及社会反映的有关情况资料一式1份。其中学术专著、译著、古籍整理成果须提交原著一份,原著封面、目录、封底一式1份;论文成果原件1份(评审后返给本人),复印件一式1份(统一按A4纸规格)。申报者将以上材料交所在部门,由部门统一上交科技处。
2、请各部门填写《内江师范学院第五届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申报清单》,纸质《申报清单》经过单位负责人签名加盖公章后与申报者材料于2012年4月6日前报送科技处成果管理科周琼老师,逾期一概不予受理(部门申报清单和申报者申报表的电子文档通过办公自动化发周琼老师)。
五、奖励办法
按申报成果的20%以内评奖,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
自然科学技术: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3000元;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
哲学人文社会科学:
一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
二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500元;
三等奖: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800元。
二〇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