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保证2015-2017年度教师科研工作量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2015-2017年度科研成果基础数据录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录入范围
1.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科研成果;
2.在科研管理系统中录入的科研成果包括:科研项目、科研论文、科研著作、研究报告、艺术作品、授权专利、以及科研成果奖。
二、时间要求
请校内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尽快通知本单位教师于2018年3月底前按照要求完成科研成果的系统录入和本单位审核工作。
三、相关说明
1.科研管理系统进入方式:从学校主页“智慧内师”进入,点击“数字内师”,账号为教师个人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进入后,在常见应用中添加科研系统即可。
2.相关科研、教研工作量考核办法可在科研管理系统中的通知公告列表中下载。
3.同一个项目,只能由项目负责人录入,项目负责人按照申报书中项目研究组成人员顺序一个不漏的录入系统,并认真填写“工作量”中的贡献率;合同经费指项目来源单位拨款,其余经费请严格按照文件填写,请注意经费单位。请勿重复录入。
4.同一件成果,只能由第一作者(负责人)或者通讯作者录入。作者人数、总字数、总页数、刊物名称(出版单位)、出版时间以成果版权页的信息为准(合作成果需将合作成员全部录入)。请勿重复录入。
5.指导学生科研和获奖,教务处精品课程、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均不录入系统。
6.第一作者或负责人为校外人员的,所属单位请选择其他单位。
7.填写项目经费和成果字数时,请注意单位。
8.在录入成果时,认真填写“项目来源”选项。
9.项目名称、论文名称、获奖名称、刊物名称等都不用书名号。
10.审核未通过原因的查询:点击学校未通过成果的题目,在页面右上方点击“审核记录”查询原因。项目和获奖查询方法相同。
科技与学科建设处
2018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