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探索学校办学转型的路径,全面推进我校“以发展为中心,教学做统一”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培养高素质教师队伍,提升教师教学能力,学校拟对各教学单位的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骨干教师进行培训。为了保证培训的及时进行,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组织各专业(五个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专业除外)遴选2-3门改革课程,推荐任课教师参加培训;思政部、学生处、招就处、图书馆每个教研室推荐1名教师参加培训。各教学单位填写《内江师范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骨干教师培训名单汇总表》(见附件),于本周五(5月16日)下班前将纸质版(签章)和电子版,报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张建华。
二、参加培训的骨干教师的相关要求。
1、培训结束后,所有参训教师应结合培训的学习心得,根据自己对于所承担课程的改革思考,在本单位内举行1次示范课。学校将对示范课进行经费补贴。本学期内各教学单位应至少有1名参训教师举行示范课,其余参训教师的示范课可在下学期择时开展。
2、备案。示范课应进行相关准备,向学校教务处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示范课的时间、地点、课程名称与授课内容、教学理念、教学设计以及预期效果等。示范课安排将汇总公告,便于校内各方面专家和教师选择观摩学习。
3、各专业结合示范课进行有实质内容的教研活动。各专业应组织同行教师听课、研讨,探索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入的措施,并形成相应记录。示范课前后的研讨记录汇总后,报教务处存档,供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专家分析与跟踪指导。
三、培训安排。
教务处将各教学单位报送的参训教师名单汇总后,学校相关领导确定培训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形式,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四、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参训教师的推荐和示范课工作,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各教学单位年度目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