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学校已于12月12日发布通知,请各位项目负责人按照要求填写2013年校级教改项目任务书,于12月22日报送教务处教学建设与质量监控科。根据目前收到的任务书反映出的问题,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材料要求:
项目任务书纸质文本(一式两份),签署所在单位支持意见,加盖公章。同时提交项目任务书电子版。电子版可通过办公自动化发送,也可经邮箱发送。邮箱:38940537qq.com
2、报送时间:2013年12月22日(第十七周周一)下午下班前,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推荐省级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改革项目的10个项目暂时不用填写任务书,待四川省教育厅的立项通知下发后再填写。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