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培训的通知
各毕业班:
在当前教师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培养和培训适应我国基础教育特别是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需要的新型教师,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2001年6月,教育部颁布《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纲要》提出:本次课程改革致力于构建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确定以学生发展为本的课程目标,设置具有均衡性、综合性与选择性的课程结构,精选终身学习和终身发展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倡导自主、合作与探究的教学方式,积极鼓励教师与学生的创造性,探索有利于学生、教师和学校发展的课程评价制度,推行民主化的三级课程管理政策,实现教育观念的重建和教育制度的创新。教师是实施新课程的主体,是推行课程改革的关键,新的课程需要新型的教师。因此,我校根据《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大纲要求,对师范生进行有关新课程的专题教育,使同学们了解新课程、理解新课程,掌握新课程的理念和实施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素养,为今后在教师岗位上实施新课程做好观念、知识和能力上的准备。经学校研究决定:本学期对各毕业班进行《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的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新课程的理念与创新》合格证。
请各毕业班班长将需要参加培训的同学统一登记后于4月13日前到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二)报名,并领取学习资料,过期不再办理(培训费10元)。
教 务 处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