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内江师范学院教改项目管理办法》和《内江师范学院重点课程管理办法》,我校2009年及之前立项的校级教学改革类项目已到结题时间。现将项目结题的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1、2009年之前立项的教改类项目(2011年底申请延期结题的除外)此次必须按要求结题,若不能结题,将考虑直接取消项目的研究。2009年立项的教改项目(包括省级、校级)应按要求结题;如不能按期结题,应向教务处提交书面延期申请,申请须本人签字、所在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以供学校审核。
2、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的结题材料包括:历年年度执行表、项目总结、经费使用报告、二级学院鉴定意见、结题表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2008年之前立项的教改项目,项目主持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在一般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的论文一篇;2008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主持人必须以第一作者在核心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的论文一篇或在一般刊物上公开发表相关的论文两篇。凡用来进行教改项目结题的论文,必须标明受本项目研究的资助。教务处将对项目结题论文进行登记管理。
3、2009年立项的省级教改项目(包括重点项目),结题要求参照校级教改项目。省级教改项目结题材料包括:历年年度执行表(省级)、项目总结、经费使用报告及公开发表的论文复印件各一式一份,结题表(省级)一式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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