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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关于印发《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修订)》的通知
2022-04-25     来源:外国语学院   编辑:   查看:  

 

 

内江师范学院文件

内师学字〔2022〕4号


 

 

内江师范学院

关于印发《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

(修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提升宿舍文化品位,加强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成长”的理念,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安全稳定、文明整洁、健康向上、温馨和谐”的育人阵地,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办法。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专此通知

 

内江师范学院          

2022年4月21日        

内江师范学院

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办法(修订)

 

为进一步丰富大学生宿舍文化生活,提升宿舍文化品位,加强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学生树立“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成长”的理念,把学生宿舍建设成“安全稳定、文明整洁、健康向上、温馨和谐”的育人阵地,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公寓管理办法的通知》(川教〔2017〕126号)、《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公寓管理办法(修订)》(内师院发〔2018〕108号)、《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修订)》(内师院发〔2017〕90号)和《内江师范学院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内师院发〔2022〕7号)等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办法。

一、评比宗旨

星级文明寝室评比以学生寝室为单位,每学期对寝室安全、纪律、卫生和寝室全体成员进行思想、学习、日常行为规范的综合考评,旨在以星级文明寝室评比为载体,培养学生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促进优良学风的形成。

二、评比内容

1. 团结向上。寝室学生有较高政治素质,思想上进、爱国爱校、团结和谐。

2. 学风优良。寝室学生学习勤奋,有浓厚的学习氛围。

3. 卫生整洁。寝室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物品摆放有序,无异味。

4. 格调高雅。寝室内务规范,布置美观大方,格调健康高雅。

5. 行为文明。寝室学生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讲文明、讲礼貌、诚实守信,遵守安全纪律和行为规范。 

三、评比时间

1. 每学年度第一学期:9月上旬至次年1月上旬。

2. 每学年度第二学期:3月上旬至7月上旬。

四、评比方法

1. 每周由学生处宿管科组织人员对全校学生寝室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成绩占总分的80%。

2. 各二级学院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每周对本学院学生寝室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成绩占总分的20%。

3. 寝室检查评分以《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标准》为依据(详见附件)。

4. 坚持“每周一查、每月一星、每学期一评”的评比方法。

5. 一个月当中每周得分均在80分及以上的寝室授予一颗星,一学期按四个月进行检查考评,获四次授星的寝室期末可评为“四星级文明寝室”。

6. 每个月对符合授星的寝室将在学工系统进行自动授星,学生可以通过学工系统进行查询。

7. 一学年中,两学期都达到“四星级文明寝室”的寝室自动评为“五星级文明寝室”。

五、检查方式

1. 常规检查: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寝室。

2. 随机抽查:大一、大四年级学生寝室。

3. 免检:大四年级学生寝室;因参加集体活动(专业见习、校外实习)一周及以上时间未在校的大一、大二、大三年级学生寝室。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寝室(学生)当月不得授星

1. 因赌博、酗酒、吸毒、打架斗殴,观看、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存放或使用大功率电器、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饲养宠物或在寝室吸烟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或学院处理或处分者。如不能确定具体违法违纪违规人员,则取消该寝室当月授星资格。

2. 在当月中有一次检查成绩在80分以下的寝室。

3. 不配合学校检查的寝室。

4. 寝室成员之间闹矛盾不团结,不能和睦相处,因此理由提出调换寝室或因寝室矛盾造成不良影响的,取消当事学生当月授星资格。

5. 寝室成员晚归累计达三人次、不认真履行晚归登记手续、夜不归宿、私自在校外住宿、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寝室。

6. 寝室成员沉溺网络,影响自己或他人正常学习生活的,取消当事学生当月授星资格。

七、星级文明寝室评比绩效

1. 一学期中,三星级以上(含三星级)寝室(学生)为合格寝室(学生)。

2. 一学期中,三星级以下(零、一、二星级)寝室为不合格寝室,取消该寝室学生本学年的评优评奖,担任学生干部,勤、贷、免、补等推荐资格。

3. 一学年中,两学期都是四星级寝室以上(含)作为推荐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正式党员的条件之一。

4. 四星级寝室为优良寝室,对获四星级寝室的学生,给予加分奖励,加综合素质德育测评分2分,加第二课堂德育学分0.2分。

5. 五星级寝室为优秀寝室,对获五星级寝室的学生,给予加分奖励,加综合素质德育测评分3分,加第二课堂德育学分0.2分。

八、其它说明

1. 对寝室星级评定有异议的寝室(学生),只限于当学期内反映,超出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2. 对寝室内务检查成绩有异议的寝室(学生),只限于当周和次周内反映,超出规定时间不予受理。

3. 寝室检查中的“无人寝室”,申请复查理由只能是上课或参加学校临时安排的活动,个人原因造成“无人寝室”的不能申请复查。

4. 申请复查的寝室须由二级学院开具证明(签字、盖章),经宿管科核实真实性和有效性(与同班、同楼层等相同情况寝室对比)后才能复查。

5. 随机抽查中未过寝室不允许申请复查。

九、附则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原内师学字〔2020〕7号文件同时废止。

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内江师范学院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附件

内江师范学院

学生宿舍星级文明寝室评比标准

 

一、总体要求

(一)四个统一:被盖折叠摆放统一、洗漱卫生用品摆放统一、鞋袜书籍等物品摆放统一、衣服蚊帐挂置统一。

(二)四个整洁:门窗玻璃整洁、地面和墙面整洁、床上卧具整洁、个人用品整洁。

(三)温馨和谐:室友融洽相处,遵守校规校纪,爱护公物,寝室内文化和学习氛围浓厚,无违规违纪现象。

二、评分细则

(一)寝室文化(20分)

1. 寝室布置高雅美观,体现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5分)。

2. 学习氛围浓厚、寝室成员讲普通话、文明用语,不传播腐朽思想、垃圾文化,无不健康书籍报刊、标语、字画等(10分)。

3. 寝室成员关系融洽、团结互助(5分)。

(二)寝室内务(60分)

1. 室内卫生(25分)

1)寝室内、外地面干净、无污迹、无纸屑及垃圾,卫生间内无污垢、无尿碱(7分)。

2)天花板无蜘蛛网或悬挂物(2分)。

3)墙壁无人为损坏、无乱涂乱画、无张贴物、无球印、脚印、蜘蛛网等(2分)。

4)桌面干净整洁,东西摆放整齐(2分)。

5)门面干净整洁、美观大方、不乱涂乱画乱贴(2分)。

6)窗户玻璃无破损、无灰尘、无张贴物(2分)。

7)寝室内无烟头(8分)(寝室内发现烟头扣8分)。

2. 床铺卫生(10分)

1)被子、床单、枕巾干净整洁,全寝室做到叠放统一(5分)。

2)蚊帐全寝室统一标准挂整齐(3分)。

3)床帘统一格式,整齐干净(不挂床帘,该项得满分)(2分)。

3. 衣物(8分)

1)衣服干净整洁,叠放整齐,鞋子摆放整齐。闲置衣物洗好放入衣物箱内(5分)。

2)脏衣物及时洗涤、无浸泡发臭现象(3分)。

4. 日常用品(8分)

1)洗漱用品、水瓶摆放整齐合理,卫生间无异味(3分)。

2)毛巾干净,晾挂整齐成一条线(2分)。

3)电器(风扇、灯管、灯泡、插座等)洁净,无私拉乱接现象,保持安全状态(3分)。

5. 个人闲置物品、空床(9分)

1)寝室内个人闲置物品放入储物柜(4分)。

2)空床上物品摆放整齐有序(3分)。

3)收纳箱、行李箱摆放整齐、无灰尘(2分)。

(三)寝室纪律(20分)

1. 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无晚归、不归现象(5分)。

2. 爱护各种宿舍设备、家具等公共财产,并做到节水、节电,寝室无人时无不关灯、关门现象(3分)。

3. 不擅自留宿外来人员和其他寝室同学(3分)。

4. 坚决抵制各种经商活动和广告、传单等宣传品(2分)。

5. 服从宿舍管理人员的管理,积极配合检查人员的工作(5分)。

6. 能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完善,抵制各种不良思想和行为(2分)。

 

 

 

 

 

 

 

 

 

 


 内江师范学院办公室                 2022年4月21日印发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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