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21〕8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内江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内江师范学院关于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院英语专业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核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考核是考查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第二学士学位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也是提高第二学士学位新生质量的有效保证。外国语学院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从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保证质量。
二、招生考核工作小组
在学校全日制本科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学院成立招生考核工作小组(14人),负责第二学士学位学生的考核与录取工作,同时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组 长:解超群、陈敏
副组长:熊紫薇、蒋明芳
成 员:孙倩、袁渊泉、雷芸、邓萍、邓翕文、严婕、郭健、周岚、代玲珠、张莉
考核小组分组:
第一小组:孙倩、雷芸、邓萍、代玲珠、郭健(负责录音录像)
第二小组:袁渊泉、张莉、严婕、周岚、邓翕文(负责录音录像)
第三小组:胡小玲 、肖荷、 罗玲、 代莲、韩光菊(负责录音录像)
三、考核方式与内容
(一)考核方式
采取线下面试综合考核方式。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参加面试。
(二)考核时间与时长
线下面试考核时间:2026年6月1日(具体时间及地点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
考核时长: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其中,考生自述环节控制在5分钟以内,评委提问环节约10分钟。
(三)考生自述环节
考生可采用PPT等形式介绍个人基本情况、英语语言学习基础、第一学位专业学习情况、报考英语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的理由及未来学习规划等。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两个方面。思想政治考核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具体考核内容及要求如下: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式 |
思想政治素质 (一票否决) | 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法纪观念、诚实守信等方面 | 评委现场提问,口述作答 |
综合素质 | 专业基础知识、专业基本技能、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养等 |
说明:
1. 考核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 考核成绩为各位考核评委独立打分的算术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予以录取:
1. 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2. 考核项目中有出现违规、作弊行为。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察不合格者。
4.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要求者。
5. 学历信息有疑问且不能提供权威机构认证证明者。
6. 不能提供有效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7. 其他不符合教育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招生规定,无论何时一经查实者。
四、考核流程
1. 材料初审阶段(5月13日—5月15日)
由学院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材料未按要求提交者不予审核。在综合考核日期前5日,通过邮件或短信等方式通知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考核时间及注意事项。
2. 线下考核阶段(6月1日),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进行线下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资料保存1年,其他材料保存3年。
线下考核地点:
第1组:明德楼B105(考核时间:6月1日下午1:30)
第2组:明德楼B106(考核时间:6月1日下午1:30)
第3组:明德楼B107(考核时间:6月1日下午1:30)
候考室:明德楼B108
3. 综合考核成绩与拟录取公示
将于综合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内江师范学院本科生招生网(https://zs.njtc.edu.cn/)进行挂网公示。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并根据专业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结果信息。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将发给录取通知书。
入学复查: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查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如无法提供原件或材料不实,取消入学资格。新生报到后,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五、考风考纪要求
请各位考生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诚信参加考核。对在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
入学后3个月内,学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内江师范学院2026年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监督与申诉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学院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0832-2341639(驻内江师范学院纪检监察组)、0832-2340613(内江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学院咨询电话:0832-2342986
七、联系方式
学院主页:https://wy.njtc.edu.cn/
学校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东兴区红桥街1号
邮政编码:641100
八、附则
本方案内容如与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的规定相冲突,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本方案由外国语学院招生考核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二〇二六年五月十三日